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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LX202211007-X03]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桩基和材料检测

时间: 2024-04-28 21:16:02 |   作者: 瓷砖粘贴剂

  XDG-2022-8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医药流通供应链产业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梁行审投备[2022]207号

  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验测试和材料检验测试,检验测试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桩基检测:工程桩和基坑支护桩检测;2、材料检验测试(见证取样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建筑钢材、建筑用碎石或卵石、混凝土、建筑砂浆物理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外加剂、电缆桥架、碗扣式脚手架构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钢管、脚手架扣件、混凝土用水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检测。 3、专项及备案类检测类: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的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结构构件、预先制作的构件、混凝土测强测缺、现场砂浆强度、后置埋件力学性能、建筑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建筑水电检测、钢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栏杆工程等)、保温工程、门类工程、精装工程、各专业机电工程、景观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管道视频检测、水电四项检测,通球试验、绝缘电阻、管道试压、接地电阻等、室内环境监视测定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检测。4、虽有前述规定,但绿建相关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人防第三方检测、基坑围护监测、沉降观测、桩基及围护工程材料检验测试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本次检测一定要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规程(DB32/T4303-2022)实施,并满足质监部门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确保项目各类检测直至竣工验收。

  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和材料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桩基检测:工程桩和基坑支护桩检测;2、材料检测(见证取样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建筑钢材、建筑用碎石或卵石、混凝土、建筑砂浆物理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外加剂、电缆桥架、碗扣式脚手架构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钢管、脚手架扣件、混凝土用水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检测。 3、专项及备案类检测类: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结构构件、预制构件、混凝土测强测缺、现场砂浆强度、后置埋件力学性能、建筑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建筑水电检测、钢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栏杆工程等)、保温工程、门类工程、精装工程、各专业机电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管道视频检测、水电四项检测,通球试验、绝缘电阻、管道试压、接地电阻等、室内环境监测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检测。4、虽有前述规定,但绿建相关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人防第三方检测、基坑围护监测、沉降观测、桩基及围护工程材料检测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本次检测必须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规程(DB32/T4303-2022)实施,并满足质监部门要求的所有检验测试的项目,确保项目各类检测直至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服务工作,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检测成果;保证其检测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需办理批准手续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①桩基检验测试服务的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材料检验测试服务的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检测。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4月~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由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①桩基检测服务的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材料检验测试服务的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整体的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检测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5)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单个单位满足投标资格的情况下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公司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会被授予合同。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